FOF拳願明星格鬥賽》是一個專為各界格鬥愛好者設計的高規格比賽。此次賽事旨在提升選手技術水平,並發揚運動家精神。

本格鬥賽事規則和比賽制度,涵蓋了參賽資格、量級制度、比賽場地與計分制度等,確保每位參賽者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展現自己的實力。

壹、格鬥參賽資格

  1. 需身心健康,並於參賽前須檢具參賽申請書及同意本賽規章制度。
  2. 參加選手確認參賽後須保持運動家精神及態度,並遵守比賽相關規則。 在活動期間可配合主辦方排定之比賽時間與其他可協調之軟性活動排程。

貳、格鬥量級與比賽制度

一、量級制度

  1. 使用公斤(KG)作為單位秤重,比賽日上午過磅。
  2. 過磅允許 1 公斤(KG)彈性空間,過磅未通過等同於直接棄權並不予退費(例如羽量級選手上限 146.0 磅)
  3. 配對賽制度中,超重者將會被扣比賽的分數,若其中一方過磅超重:超重 1.0 磅5.0 磅扣 2 分。 超重 5.0 磅 取消出賽資格。 
  4. 量級體重對照表:
    • 60 ~ 65 公斤 ( 135lbs ~ 145lbs )
    • 66 ~ 71 公斤 ( 145lbs ~ 155lbs )
    • 78 ~ 83 公斤 ( 170lbs ~ 185lbs )

二、賽場制度

  1. 此次比賽為天道、地獄與特別賽制,天道場每回合 50 秒、回合間休息 30 秒,共 3 回合(如遇平手則進入加賽)。地獄場每回合 2 分鐘,回合間休息 1 分鐘共 3 回合(如遇平手則進入加賽)。特別賽制則賽前由選手與主辦方共同協調賽場制度。
  2. 每回合開始時由賽事計時員敲鐘示意,每回合倒數 10 秒時,由賽事計時員敲擊木板三聲提醒,回合結束時以敲鐘示意。

參、格鬥計分制度

  1. 每場比賽皆由場邊三位評審員計分,比賽採十分制評分。
  2. 回合勝利方為十分,失利方為九分或更低分數,最低為六分。
  3. 三回合分數加總後,至少獲得兩位評審的勝利判定,才可取得比賽勝利。獲得三位評審判分勝利為一制判定勝。
  4. 獲得兩位評審判分勝利,一位評審判給另一位勝利時為分岐判定勝。獲得兩位評審判分勝利,一位評審判定平手時為多數判定勝。

肆、拳願格鬥賽勝負判定

  1. 本賽事場上主裁判為唯一仲裁者和唯一有權終止比賽的人。
  2. 場上主裁判可依照比賽狀況,做出擊倒(KO)、技術性擊倒(TKO)、終結之判定。
  3. 若有一方在比賽中的任何時間,主動提出棄賽之要求,隨即終止比賽。

伍、告誡、警告與取消資格

  1. 在比賽會場內外對賽事相關工作人員及裁判進行謾罵、嘲笑、輕蔑或使其造成負面影響、聲譽受損之行為,主辦方有權利取消資格、驅逐與告誡。
  2. 比賽中,如有選手不服從主裁判指令、違反規則、做出違背運動道德的行為,台上主裁判可酌情給予該選手告誡、警告或取消其比賽資格的處罰。主裁判在對選手提出警告時,應中斷比賽,用手示意犯規類型。然後向監督和台邊評判員指出被警告的選手。
  3. 若選手受到警告,會在評分表中紀錄該警告,每次警告各評判員的總分中扣分,一場比賽中判定三次警告,判定該選手失去比賽資格。
  4. 若運動員因受到頭部撞擊或犯規打擊造成受傷或刮傷,而主裁判給予犯規選手警告,並在各評判員總分中扣分。
  5. 若台上主裁判認為選手有犯規行為,因角度而自己沒能看清楚時,可以諮詢台下評判員意見。
  6. 賽務監督有權對違反規則的選手取消比賽資格。

陸、綜合格鬥規則及犯規種類

MMA 規則

  1. 允許攻擊部位及方式:
    • 手部攻擊(拳套包覆部位)
    • 掌、拳、膝、腿、摔、手刀、肘、手背
  2. 禁止行為:
    • 潑灑任何體液(痰、唾液、血液、汗水等)
    • 插眼、插鼻孔、折手指、爪擊、咬擊、頭槌
    • 把手指伸入對手任何體腔開孔(口、鼻、耳等)或傷口進行攻擊
    • 抓握對手衣物、短褲、拳套、頭髮、其他體毛
    • 踩踏、足球踢倒地的對手
    • 由上至下 12 點鐘方向砸肘
    • 「地板技」禁止對頭部膝擊
    • 比賽進行中抓擂台邊繩(鐵網)
    • 攻擊後頸、後腦、咽喉、陰部、脊椎(包含頸椎、胸椎、腰椎、尾椎)、膝蓋、雙耳、背部、腎臟
  3. 關節技:
    • 禁止任何針對頸椎以及脊椎施壓、旋轉的降伏技術(如:龍捲風鎖、NECK CRANK、BOSTON CRAB、CAN OPENER、CRUCIFIX)
    • 禁止足首固、足跟固
    • 禁止TOE HOLD、KNEE BAR、SULOEV STRETCH
  4. 摔技:
    • 禁止使用所有頭著地之摔技(如:PILE DRIVING、背橋摔等)
    • 禁止倒頭摔、後拋摔
  5. 地面判定:
    • 雙手觸地、單手及雙腳觸地或除了手之外的第三點著地(如:膝蓋觸地、臀部觸地等)視為地面狀態。
    • 倒地選手須立刻嘗試防守、反擊、脫困、立刻重新站起,若無法保持持續動作,主裁判有權根據情況判定為無法防守並中止比賽。

捌、台灣綜合格鬥裝備器材

一、比賽需求裝備

  1. 所有參賽選手須自行準備護齒與護襠並在場上全程配戴,若經賽務人員檢查不符規定將無法參賽。(現場有提供購置服務)
  2. 格鬥手套由主辦單位統一核發,賽後須繳回。

二、比賽服裝

  1. 比賽服裝不得有任何金屬、鉚釘、凸出裝飾。
  2. 上身女性不得全裸上陣,下身男女皆不得裸露性器官等不宜觀賞之部位。
  3. 腳部不得穿著拖鞋或涼鞋。

三、手綁帶與手套規定

  1. 手綁帶:選手僅能使用長度不超過 5 公尺,寬度不超過 5 公分的手綁帶。
  2. 手套穿戴:
    • 手套由官方檢錄員進行穿戴,並且於 MMA 手套腕部的位置,使用紅色或藍色的膠帶進行封貼並簽名。
    • 選手在比賽結束前,不得將手套移除或撕除封貼。
  3. 檢查與批准:
    • 只有經過檢查和批准的手綁帶和膠帶才允許參加比賽。
    • 未經批准的選手必須重新綁帶和膠帶,直到符合規定為止。
    • 場裁、裁判、官方檢錄員可隨時檢查選手的手綁帶,即使比賽結果宣判後也可以檢查。

四、選手注意事項

  1. 禁止在頭髮、臉部或身體上塗抹任何身體油脂、凝膠、香膏、乳液、油或其他物質,包括在選手身上潑灑過量的水以使其變得滑溜。
  2. 凡士林可以在擂台邊由裁判或官方檢錄員在場的情況下僅限於臉部區域使用。
  3. 任何選手在非指定時間或使用凡士林以外的任何物質,都可能被扣分或被取消資格而失敗。

玖、綜合格鬥比賽進行流程

  1. 選手進入比賽區域後需聽從主裁判指示並保持運動家精神。
  2. 比賽開始前由主裁判召集選手至比賽中心,重申比賽規則並確認雙方準備就緒。
  3. 主裁判宣布比賽開始,計時員啟動計時器。
  4. 比賽過程中,主裁判負責監督選手動作,並確保比賽公平進行。
  5. 若選手受傷或出現違規行為,主裁判有權暫停比賽,進行必要的處理或判決。
  6. 比賽結束後,由三位評審員根據選手表現進行打分並判定勝負。

拾、MMA格鬥特別規定

  1. 比賽期間選手不得與觀眾或其他非參賽人員進行交流,違者將受到警告或取消參賽資格。
  2. 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在比賽場地內嚴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3. 參賽選手需遵守比賽當日主辦方安排的所有時間表和規定,未能按時到達或未能配合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拾壹、附則

  1. 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方視情況補充或修訂,並在比賽前通知各參賽選手。
  2. 參賽選手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所有內容,違者後果自負。
  3. 本規則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最終解釋權歸屬於主辦方及裁判團。

FOF拳願明星格鬥賽結論

FOF拳願明星格鬥賽》以嚴謹的規則和制度保障選手的安全和比賽的公平性。選手需遵守各項規定,以展現最高水準的格鬥技巧和運動家精神。期待每位參賽者能在此次賽事中發揮出色,取得佳績。